深圳室内装修公司最具影响力10大品牌-标榜装饰,AAA资信等级,专业于深圳室内装修设计和施工,承接:深圳办公室装修,深圳写字楼装修,厂房装修,店铺装修,居家别墅装修...
深圳室内装修公司 首页
深圳室内装修公司的联系方式
  • 深圳室内装修公司
  • 深圳办公室装修公司
  • 深圳写字楼装修公司
  • 深圳店铺装修公司
  • 深圳室内装修公司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  • 5

深圳装修【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】

时间:2012-02-08 06:28  浏览: 次  责任编辑:深圳室内装修专家

【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】

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: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《验房交接表》等相关文件。在这个记录表上,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,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,则不记录或写上“暂不清楚”、“无法认定”等字样。若发现问题,则如实记录下来,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。

如有不满意的地方,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《验房交接表》中,作为书面依据,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,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。

发现问题,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,如属可整修内容,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,约定下次验收时间(一般不超过30天)。

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,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,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、盖章。

★温馨小贴士★

1.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:只要发现问题,不管大小,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,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;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,则应自备纸笔,一一记录。

2.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(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),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。

3、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,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,约定处理方案。

4、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,一定要取得证据,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,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。

努力打造深圳办公室装修公司第一品牌
专家级深圳办公室装修设计专家1对1竭诚为您服务,10年品质保证,您值得您信赖。
装修服务热线:4006986368
公司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175号新绿岛大厦16楼
本文源于:深圳办公室装修公司  若有转载,请注明出处!
 

分享到:
收缩
  • 装修咨询

  • 400-845-1668
  • 0755-26086968
  • 133-029-00600
  • 装修客服
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